商务部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
商务部关于加快内外贸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
一、推动内外贸规则制度融合
加强大宗贸易商品、对外承包工程、智能网联汽车、电子商务、支付结算等重点领域国外标准文本编制,加大宣传推广力度,帮助企业降低市场化转型制度成本。完善“一带一路”合作国家标准信息平台。
二、推动国内外市场渠道对接
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、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、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展会,培育一批内外贸结合的展会,促进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供给和采购对接。培育一批内外贸结合的商品交易市场,完善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营销网络,强化生产服务、物流配送、品牌培育等功能,促进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融合。
三、完善内外贸融合发展环境
加强知识产权保护。加强外贸企业商标权、专利权保护,重点开展服装鞋帽、家居家电等行业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。落实电子商务平台对网络经营者资质和商品审核责任,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制度,及时纠正和制止网络侵权行为。
四、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
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内外贸双创龙头企业,增强全球资源整合配置能力,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。建设农产品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,培育壮大内外贸一体化农业企业。支持台资企业拓展内地市场,支持港澳企业拓展内地市场。
五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
加强出口信用保险与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协同,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内外贸综合信用保险的综合支持力度,优化承保、理赔条件